一个伪装成自白的弃坑而逃声明

又名,共勉吧,希望称自己为创作者的各位朋友

 

思来想去,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再写太多同人比较好。

不是说就不写了!写同人很快乐啊,有灵感还是要写滴!但老实说我灵感来源很不足的,我不怎么做梦也记不住梦,最近看的书也不太激发灵感......

总之写同人要节制再节制,不会再挖大坑了,已经挖开的坑就随缘了,但点梗会尽力写完,因为坑是我的,点梗是承诺给别人的。再写的话,可能就是些短篇或是我最擅长也最喜欢的沙雕文。

至于为什么,我想这些事很久了,也没什么想不明白的,但直到最近才打心底认可之前的判断。

第一点原因,写同人除了抒发自己对角色的喜爱和思考外,还有一个有些人大方承认、有些人坚决否认的原因,找认同

所以同人文化有了“圈子”,除了极少数强大到可以轻易获得或根本不在乎他人喜爱和认同的大佬,大部分同人的创作者都是在努力寻求认同,lofter的热度,也可以看做对认同的量化。

而我离那些强大的人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也不喜欢圈子。我在冷圈热圈温圈都写过糠吃过粮,自然明白圈的冷热对热度的影响,问题在于我非常在意我的文的热度,但在冷圈埋怨人少没人看,在热圈又不认可这样得到的认同,噗,太割裂了,有损头法健康。

第二点原因对我来说更重要。

同人的本质,是对已有人物及其故事的再加工,原则上不可以(不合理地)违背人物原有的性格和特征。

所以,有无OOC算得上评判一篇同人文好坏的最重要标准之一,即使文笔好到可以让读者忽略OOC的作者也会尽量避免OOC,因为C,即character,是一篇同人的灵魂。说白了,看同人就是在看人物,故事和文笔都是依附于人物这一最重要元素的。

原创却不一样。有些写原创的朋友会自嘲“像是在给自己写同人文”,某种意义上说也有几分道理,毕竟人物前后性格的一致或合理变化也是作者需要练习和把握的。

但事实上,人物对于一篇原创的重要性,远不如人物对于一篇同人的重要性,举个例子,我很喜欢的作家尼尔.盖曼,其人物(尤其是主人公)刻画能力就是饱受诟病,但不影响他成为当代欧美奇幻大师。

虽说就被阅读的可能性而言,同人比原创门槛低,但这是下限不是上限,写同人惊为天人的太太见多了,真心NB,无话可说。但这不代表原创比同人高贵,或同人比原创简单,只是不在同一个评价体系下而已。狭义的网文还有另一个评价体系,不说那个。

还有一件事对同人来说是很爽的,那就是AU,把自己最喜欢的人物放到最喜欢的世界中展开故事,简直美滋滋!但对原创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那种实验性比较强的文章,或是本来就是公开分享的世界观(各种神话传说,九州,克苏鲁等等)。

所谓原创,这一切都必须是你自己的,你自己的人物,你自己的世界,你自己认可并认为值得分享的思想。

给大家讲个真实的笑话,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时大概七岁,那样一个瑰丽的世界立刻吸引了我,也激发了我幼稚的创作欲,于是我写了一个大魔王,他叫飞天魔......神TM飞天魔......每每想起我都忍不住向麦劳德道歉。但当时呢?我为自己的“原创”洋洋自得。

当我回头看我曾经“创作”的东西,不管有没有实体记录,我都能看得出或者说想得起我当时正在喜欢什么,比如《功夫熊猫》上映时我写了以动物为主角的武侠(有人想看吗?我可以发出来让大嘎乐一乐),看了《三个火枪手》和《罗宾汉》后我画了三个绿林剑客,看过漫画《异兽魔都》后我写了一群使用“雾(原作里为烟)”的魔法师的故事。

在我还是个孩子时,这不算错误,这甚至是我提升自己能力的重要途径,但我不能永远是个孩子。

我写人物时还会带入某些我喜欢的演员或是歌手的脸,还会从我喜欢的作品里取一些特征元素加入自己的文章,但我一直在学习如何把那些剥离。

有时候这些都是无意识的,因为有些作品真的可以深重的影响一个人,但当我意识到时,我会尽我所能去修改,或对致敬的部分加以注释。因为这是我自己的作品,无论好坏,它不是其他什么东西的影子。

我相信“意外撞梗”,毕竟人类的脑子就那么大点,你能想到的别人也能想到,甚至早你几百年就想到了。

但在解构、致敬、借鉴难以被定量分析的今天,一个不为利益(各种意义上)驱使的写手该做的,不是在模糊的底线处试探,而是应该对自己严格一点,远离那些诱人的边界。

对自己的不严格,会导致面对别人时失去严格的底气,进而就是整个大环境缺乏底气,不断玩文字游戏给自己找理由,说的严重些,郭X明、于妈、唐X公子就是这样有了生根的土壤。

而写同人,至少在人物塑造这一点上,有时真的会影响我对底线的判断,我可以随便使用我喜欢的人物和世界会让我忽略一点:不是我的东西永远都不是我的,我真的不可以随心所欲运用它们,除非我买下改编权。

所以即使我的原创写的一塌糊涂,没有人会去阅读我写的那些无聊的人做的无聊的事,我也不愿回过头来一看只觉得可笑,小孩子的模仿学习可以一笑置之,但一个已经意识到的人再这么做......反正我不会用借口来原谅自己。

我不靠写文谋生,无意说服任何人,更不需要别人对我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认可,只是对我来说,有些事必须要做,有些事必须要说,因为真正的“创作”在我看来是很严肃的概念,与创作出的东西是否严肃无关,也因为即使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做了什么,即使所有人都没法从我的文字中挑出毛病,还有一个人永远知道。

 

【没错说了这么多,我就是坑太多准备弃坑逃跑了 _(:3 」∠)_ (顶起锅盖

【送给看到这里的小天使一个福利,您可以指定我填完一个坑(麦雷、莫萨均可),按最高票计,没人的话就当我没说(ノ・ω・)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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